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全校通选课教师选课系统开放通知
各位教师:
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全校通选课教师选课系统将于2010年12月6日开放,2010年12月19日结束。凡准备担任下学期通选课教学工作的我校在职教师(讲师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请在此期间按照有关选课要求进行选课。申请新开课并审核通过的教师(12月7日在“教务处网站”的“信息公告”中查看)请于12月9日至12月19日从系统上进行选课,系统操作说明详见附件1。
1、通选课上课要求:
(1)开始周:第五周
(2)上课周数:
普通通选课上课8周;骨干通选课上课10周;短课时通选课上课2-3周;综合实验通选课上课周数由任课教师根据课程周学时和总学时数自行计算得出,如需多节(超过3节)连排,须向教务处提交书面申请,不提交申请的将默认为3节连排,教务处将根据周学时和总学时数核实并督导上课周数。
(3)上课时间:
周一至周五晚(第9,10,11节)及周六、周日全天。
2、每位教师本学期最多开设2门不同的通选课,相同课程最多开设2门次。
3、凡学生选课人数不到30人,拟选的课程将停开(综合实验通选课、工程训练中心开设的短课时通选课例外)。
4、除赏析、就业指导及大学生健康教育类课程外,其它课程原则上每门次开课人数不得超过300人。
5、除综合实验通选课、骨干通选课外凡在通选课目录(附件2)中的课程不受申请学院限制,讲师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教师均可承担。如需承担综合实验通选课和骨干通选课的教师须提出书面申请并经该课程负责人同意,方可加入该课程组承担教学任务,同时提交学期授课计划和教学大纲纸质版一份(12月17日前提交)。
6、已被批准为骨干通选课、通选课精品课建设计划的课程,请首席主讲教师合理安排好本课程组教师的教学任务,并按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7、承担2010-2011学年第一学期即本学期通选课教学任务的老师请在课程结课后5天内提交通选课课程成绩,不能按时提交成绩的将取消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的通选课开课资格,我们将于12月20日对未按时提交成绩教师(未结课的除外)所申请的通选课从系统中删除。
8、一门课程由多个教师任课的需由主讲教师在选课后向教务处提供其他任课教师名单(最多4位教师),由教务处为该门课程添加多个任课教师。
9、为使毕业班学生能在2011年6月21日前顺利完成全部教学环节,建议承担骨干通选课或任课周数超过10周的教师在进行选课操作时对 “2007级本科及2009级专升本学生”进行限选,尽量避免由于客观原因而导致课程顺延,无法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毕业班学生成绩。
10、所有开出课程未满2年的,请保证该课程在申请后的2年内每学年至少主讲该课程2次。
11、各学院应采取可行措施鼓励本学院教师承担通选课教学任务并向学生介绍本学院开设的通选课情况。
联系人:邵华
联系电话:82765946
办公地点:行政楼308室
附件1:全校通选课教师选课系统操作说明点击此处下载附件
附件2: 金沙js93252通选课目录点击此处下载附件
附件3: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综合实验通选课应开课一览表点击此处下载附件
金沙js93252教务处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