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支部: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校共青团争先创优工作,不断增强团组织的凝聚力和吸引力,根据我校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现就金沙2015年度共青团评优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完善团员教育评议和团支部达标升级工作
各支部根据《共青团金沙js93252委员会关于开展团员教育评议活动的实施意见》、《共青团金沙js93252委员会关于团支部达标升级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的相关规定,完善团员教育评议和团支部达标升级工作。
二、做好2015年度团内评比表彰工作
(一)评比表彰内容
各支部在认真做好团员教育评议和团支部达标升级等常规工作的基础上,参照《共青团金沙js93252委员会关于团内评比表彰的实施意见》相关规定,推选校级优秀团支部、校级优秀团干部、校级优秀团员做为候选单位(人)报院团委审批。
(二)评比表彰名额
根据《共青团金沙js93252委员会关于团内评比表彰的实施意见》相关规定,经核实各学院团支部数、团干部数、团员数,各学院候选单位(人)名额详见附件1。校优秀团员按照支部人数的5%进行推荐,支部排好推荐顺序;校优秀团干部和校优秀团支部由个人和支部申请,学院团委差额评选。院级优秀团员按照支部人数的10%进行推荐。
(三)评选要求
各支部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认真组织好评选推荐,切实把此次评选活动抓紧抓实。各学院团委在组织评选过程中要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要确保评选推荐质量,宁缺毋滥。对逾期不报的按自动放弃论,对弄虚作假、滥竽充数者将取消其评选资格。
(四)材料报送
1.各支部推荐的校级优秀团支部、校级优秀团干部、校级优秀团员汇总名单(附件2),请严格按照模板中的字体、字号整理汇总,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学院团委。以上材料报送时间截至3月18日。
2.各学院组织推选出的优秀集体、个人填写相应的申报表(详见附件4、5、6)一式一份,学院团委、党委填写意见并盖章后,只需将纸质版报送校团委审批,报送时间截至4月8日。
附件.rar
金沙js93252团委
2016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