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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金沙js932522017年优秀心灵使者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5/18    点击:

根据《中共金沙js93252委员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意见》文件精神,为大力加强心灵使者队伍建设,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扎实推动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不断上新台阶,学校决定在全校开展优秀心灵使者评选表彰活动。

一、参评对象及条件

(一)参评对象

1.班级心灵使者。

2.学院学生心理协会或者学校大学生心理发展服务中心成员。

(二)参评条件

1.热爱心理健康工作,热心为同学服务,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工作成绩突出。

2.积极组织开展班级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心灵使者工作手册》填写认真、及时,主动协助学院心理辅导员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活动。

3.工作中,坚持保密原则,尊重班级学生的隐私。

4.关心、关注学生,发现和帮助有心理困惑和烦恼的同学,及时有效地开展朋辈心理辅导。

5.班级、宿舍出现心理危机突发事件,能够迅速准确地上报所在院系辅导员或校心理指导中心,并能够持续配合工作。

6.积极按时参加校心理指导中心的各项培训,协助校心理指导中心、心理协会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7.学习成绩良好。

二、评选时间

2017年5月17日至5月24日

三、评选名额

按学院心灵使者的5%的比例推荐(含学院心理协会推荐名额)。

四、奖励办法

获得“优秀心灵使者”称号的学生,学校颁发“金沙js93252优秀心灵使者”证书。

五、评选要求

(一)严格程序

请各学院、各相关部门严格按照规定认真评选,并负责在一定范围内对本单位推荐候选人进行公示,公示期三天,无异议后方可报送。

(二)材料报送

1.纸质材料优秀心灵使者登记表1份(见附件),报送至学办

2.报送时间:请于2017年5月23日前报送相关材料。

3.联系人:郭老师,联系电话:82769220。

附件:1.金沙js93252优秀心灵使者登记表

金沙js93252学办

2017年5月16日

附件一-金沙js93252优秀心灵使者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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